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刘海平、罗文姣、通讯员颜英华报道:近日,湖南省公安厅发布《湖南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规定》,聚焦解决有案不立、压案不查、有罪不究等执法突出问题,全面加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。
规定覆盖了公安机关执法各个环节和各个部门,涉及大量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和执法规范适用问题。规定以中央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,充分吸收实战部门、基层单位提出的合理意见,确保做到站位高、措施实。按照中央督导组要求,针对有案不立、压案不查、有罪不究突出执法问题,认真梳理“三不”案件问题类型。从警务实战入手,紧盯不如实登记案件警情等12类情形,以建立健全“一机制、八制度”为重点,构建“统一领导、法制牵头、警种主责、协同联动”的执法大监督机制,明确各级公安机关党委、业务警种、监督部门职责任务,严控风险点、织密监督网,确保做到一问题一对策。同时,注重运用智能方式和传统手段结合,以智能化监督管理手段纵深推进顽疾整治工作。